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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1日       浏览量:63人看过

1.比选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段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0]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司研究同意,对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1.1项目概况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项目路线起于广安区肖溪镇竹山村附近广安市行政边界(广安境内),经广安区肖溪镇、白马乡、白市镇、石笋镇4个乡镇约19.39公里,前锋区虎城镇、代市镇2个乡镇约2.4公里,止于前锋区虎城镇茶花村附近。全长合计21.79公里。

2.比选内容及服务期限

2.1 项目名称: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土地确权登记技术服务。

2.2 比选范围及服务要求:

2.2.1比选范围

对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广安境内的基础资料、权源资料收集和分析;协助甲方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对与现状不符的进行补充测绘,权属调查;进行数据库制作与入库;登记资料编制组卷;成果资料整理、扫描、上传、录入;协助地方登记受理、跟踪审核制证;档案资料装订及移交。

2.2.2服务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2.1 前期准备工作

(1)资料收集与调查

①收集现有高速公路的权基础资料(权属来源、红线图、征地档案等)。

②获取工程的设计图纸(线路走向、用地范围、拆迁范围等)。

③查阅国土、规划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数据、生态保护红线等。

(2)权属调查

①对项目涉及的土地、房屋、构筑物进行权属调查,明确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边界争议。

②制作权属调查表,由相关权利人签字确认。

(3)制定技术方案

①确定测绘精度(符合《地籍调查规程》《工程测量规范》等)。

②选择测绘技术(如无人机航测、RTK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

2.2.2.2 地籍测绘工作

(1)控制测量(如有)

对与现状不符的进行补充布设高等级控制网,作为测绘基准,确保数据统一。

(2)地形与地籍测绘

①标注土地权属界线、界址点坐标(需达到厘米级精度)。

②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进行分户测绘。

(3)专项测绘

①交叉工程(桥梁、涵洞)的用地范围测绘。

2.2.2.3确权登记服务

(1)权属审核

①核对测绘成果与权属资料的一致性,处理争议(如边界重叠、权属不明)。

②公示权属调查结果,接受异议并复核。

(2)登记申请

①编制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地籍调查表、界址点成果、宗地图等)。

②分类处理:

A.新增用地:办理征地手续后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B.原有用地:办理变更登记(如红线调整)。

C.拆迁补偿:注销原产权或变更登记。

(3)数据入库

①将确权数据录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生成电子证照。

2.5.4若用地规划发生调整,相应的应按照要求完成调整后的土地确权流程全部手续。

2.2.2.4成果交付

(1)测绘成果

①地籍图、宗地图、界址点坐标册。

②测绘技术报告(含质量控制记录)。

(2)登记成果

①不动产登记证书、权属证明文件。

②确权登记数据库(符合国土部门格式要求)。

(3)归档与移交

①向建设单位、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全套资料,存档备查。

2.2.2.5协调工作

(1)与地方政府、村委会、产权人协调解决权属纠纷。

(2)配合征地拆迁部门完成补偿协议签订。

2.3 服务期限: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60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所有内容并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即使已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取得项目不动产权证书,但出现了需要解决本项目履行过程中的遗留问题,技术服务单位必须予以配合协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员4人。提供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或上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单位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3)业绩要求

2022年7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确权登记类业绩或测绘类业绩。

(4)资质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5)信誉要求:

①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③在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比选申请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6)本次公开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评审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免费领取比选文件及报名。

注:领取时比选申请人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书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 。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3)未报名的比选申请人、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的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http://sdigzggs.com/)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营山县咸安大道152号镇广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1803041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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